发挥巾帼力量,助力乡村振兴
妇女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,更是建设者。当前,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的农村,妇女占人口半数之多,是乡村振兴不可忽视力量。
但是,农村妇女文化水平、素质偏低,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足;本地农业就业机会少;某些地区妇女在土地等合法权益上得不到保障。
要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,就必须激发农村妇女的内生动力。为此,特提出如下建议:
一、发挥组织优势,强化思想引领。
建立完善的妇女人才选拔机制,让优秀的妇女在村“两委”、村民会议等议事决策中发挥妇女独特作用。积极依托“党建带妇建”,将妇女组织建设与党建工作共同推进,扩大妇女工作的覆盖面。依托村妇女之家组建妇女互助队,实现互帮互助,吸引在外务工妇女回乡就业。
二、助力产业振兴,促进农业发展。
完善扶持政策。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,促进妇女多渠道就业,为妇女充分参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。落实社保补贴、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政策,支持女性创业。优化技能培训,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专业知识、创业等培训。成立创业妇女互助会,通过技术培训、信息共享、产品互销等方式实现女企业家到农村开展互帮互助。充分发挥石正芳等基层女干部、张翠等女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组织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,持续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合作社,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共同发家致富。
三、助力乡村建设,推进乡风文明。
积极完善村规民约、褒奖先进典型等形式,大力倡导移风易俗,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。积极挖掘整理各具特色的好家规、好家训,引领农村妇女热爱家庭。开展好公婆、好儿媳、好妯娌等精神文明表扬活动,挖掘、宣传农村妇女典型和模范人物事迹,以家风促乡风。
四、助力基层治理,维护妇女权益。
加强法治宣传。有针对性的向广大农村妇女宣传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,提升农村妇女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。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。确保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、宅基地确权颁证、农村土地征收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调动农村妇女组织参与的积极性。
五、助力生活提升,做好关爱服务。
充分发挥妇联“联”的优势,积极主动对接,争取更多技术、资金支持,积极开展农村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,争取社会企业开展妇女“两癌”救助工作,防止妇女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。常态化开展巾帼志愿暖人心系列活动、留守儿童关爱活动。(吴雪芬)